投资者如何正确对待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的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我们一般将从业者称为证券分析师或投资顾问。分析师通过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有关信息的处理和分析,向客户提供分析报告和操作建议,帮助客户建立投资策略,确定投资方向。为防范投资者在接受咨询服务时遭遇侵权行为,也为避免投资者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文着重向投资者介绍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正确对待建议,提高判断能力
    投资者接受投资建议时,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失去自我,完全听从分析师给出的投资建议,而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由于证券价格的波动特性、证券分析的主观性和分析师个人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分析师不可能对股票价格进行准确预测,也不可能提出稳赚不赔的投资建议,只能为投资者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对股票走势的看法,每个分析师的观点也不一致,看多、看空各说不一。
    所以,投资者对待证券投资咨询的正确态度就是:一方面可以听取广大证券投资咨询专家的意见,开拓自己的思路,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也要进行独立思考,参考分析师的意见,形成自己的独立正确决断。
二、股票属高风险投资,“风险承诺”不可信
    投资者经常可以在网上或其他媒体上看到一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设立的各色名目的“理财工作室”。这些“理财工作室”不仅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而且还受理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买卖股票,并且向投资者承诺具有无风险保本收益。很多投资者对此行为是否合法区分不清。
一些投资顾问或经纪人对投资者的风险承诺理论上难以兑现,尤其难以抵御系统性风险,证券投资既有其高收益的一面,也有其高风险的一面。投资者绝对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与投资顾问签定的风险承诺上来获得无风险收益。“收益自得、风险自担”,是每个投资者入市前应有的清醒认识。
三、参加会员制的投资咨询公司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明确证券投资咨询能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如果希望通过投资咨询得到一些可供参考的信息、分析、预测和投资建议,那么这一预期目的是有可能达到的。如果想获得股票等证券未来价格波动的准确预测,获得稳赚不亏的投资建议,这一目的则是无法达到的,建议不要接受这样的咨询服务。
    (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应了解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
    (三)了解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提供服务的证券分析师的基本情况,包括: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是否有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是否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证券分析师是否具有执业资格;媒体上的咨询栏目是否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咨询公司的规模大小、人员多少、业内信誉;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以往提供的咨询质量及会员服务情况,特别是以往与会员的纠纷情况等。这些信息中的大部分可以通过相关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阅。
    (四)评估自己的资产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由于证券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投资亏损是经常发生的,建议投资者在进入证券市场之前,认真评估自己的资产,不要将养家糊口等必需和急用的资金投资在证券上,并且做好投资亏损时承受损失的思想和资金准备。
    (五)与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合同,并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建议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事项:合同对方是否具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是否具有签约资格;自己需要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是否已经包括在合同中;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方式是否适合自己;是否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组织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等。
    (六)确认拟签订合同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是否可在投资者所在的地域招收会员。
四、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莫被股票分析软件眯了眼
    有的投资者,不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而是迷信所谓的炒股软件,希望借助所谓高科技的力量,寻找并捕捉股市黑马。结果,不仅没有享受到炒股软件给自己带来的丰厚回报,反而还搭上了巨资购买软件的钱。这里,还是要奉劝投资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做一个稳健的投资者人。
【案例】  五万元买来“零”服务
    2006年7月,吴某向某公司购买了一套股票操作咨询软件。该公司承诺将由分析师盘中指导股票操作咨询软件的运用,并提供大盘分析短信服务。而之后,该公司未提供过任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吴某提起诉讼,主张双方协议无效,要求返还钱款。庭审中,法官提醒中小股民,如确实需要股票投资咨询,应慎重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同时,法官提醒,尚不具备股票咨询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应遵守我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诚信经营。在上述案例中,法院最后裁决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公司应将5万元全额返还吴某。并且,法院还建议相关的管理机构,依法对该公司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投资者与投资咨询机构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投资者与咨询机构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纠纷。如果合同双方因合同解释或执行发生纠纷,应当先本着善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由证券业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符合协会调解规定的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会员签订合同时选择以仲裁解决纠纷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本文由《深交所证券教室丛书》作者张翼提供)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43378号 Copyright 2003-2024 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