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实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问题解答(二)

        			

1.客户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是否必须重新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答:如果原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涵盖本事项,并且仍处于有效期内,则可以不必重新办理授权公证。否则,应重新办理授权公证并出具。
 
2.未成年人是否能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答:现有法律法规并未限制未成年人参与创业板。在具体办理上,可以参照其他相关业务的办理要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3.不识字、不会写字的客户如何签署《风险揭示书》?
答: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是否允许营业部负责人授权他人,对交易经验不足两年的投资者签署的《风险揭示书》进行签字确认?
答:《实施办法》第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应当是营业部负责人。当营业部负责人生病、休假等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流程,授权临时负责人代行职责进行签字确认。
5.对于因历史或营业部搬迁等原因,造成公司在当地无营业网点,却遗留有大量客户的情况,是否允许公司在该地设立临时办理点为这些客户办理创业板开通业务?
答:特殊情况下,相关营业部可在向所在地证监局事先备案的情况下,按照一定原则,在规定时间段内开设临时场所,专门用于办理创业板适当性管理业务及相关补充、完善账户资料工作。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地证监局。
 
6.一个投资者同时持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和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这两类账户是否都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答:原则上,一个投资者应使用唯一的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交易。对于同时持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和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原则上不予开通。
 
7.在甲证券公司已经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客户,转托管到乙证券公司后T日如何计算?
答:以甲公司《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日期为T日。
 
8.怎样理解T+2,T+5日开通与“D-COM”报送数据的关系?是指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当日必须报送数据,还是T+2,T+5日才报送数据?
答:证券公司应在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之日(即T日)的下一交易日8︰30-15︰00报送,而不是T+2、T+5报送。
 
9.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营业部都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账户,在数据报送时,该账户形成的多条数据记录会员是否都需要向结算公司报送?
答:需要。
 
10.证券公司在向结算公司报送数据时,如发生数据漏报,则补报的数据的日期如何填报?
答:补报数据时,签署日期(WTTJRQ字段)应当填报其实际签署日期,数据报送日期(WTWTRQ字段)应当填写数据报送的当前日期。通常情况下,证券公司应及时报送数据;只有遇到技术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才可延迟申报。
 
11.对于转托管客户,证券公司如何验证其在原证券公司处开通创业板的信息?
答:目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验证:一是可以要求客户出具之前在其他证券公司处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副本,二是可以通过结算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查询客户《风险揭示书》的首次签署日期,三是自9月7日起,可以通过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进行查询。
 
12.客户办理开通手续后,又来营业部注销账户或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后又申请关闭该权限的,已经报送的账户数据是否需要向结算公司申请撤销?
答:客户注销证券账户的,已报送结算公司的账户数据自然失效,不需要撤销。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后,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转托管、或关闭创业板交易权限,证券公司不需要向结算公司报送已关闭交易权限的账户数据。对于再次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客户,无需再次签署《风险揭示书》。
 
13.转托管进来的客户,如之前在转出证券公司处已开通创业板的,转入证券公司再给开通后是否需要向结算公司报送该账户?是否应计入转入证券公司的开通总数?
答:需要。转入证券公司对转托管过来的、且在之前的证券公司已开通创业板的客户应计入转入证券公司的客户总数、累计开通总数中。
 
14.已办理创业板开通手续的客户转托管出去的,转出证券公司是否还需要向结算报送数据?是否应从转出证券公司开通总数中减去该类数据?
答:需要。因为该客户已经签署了《风险揭示书》,不需要再在其他证券公司处签署。
转出证券公司对转托管出去的、且已开通创业板的客户应从转出证券公司的客户总数、累计开通总数中予以扣减。
 
15.证券公司报送数据时,如发现数据有误的,公司当天什么时间之前可以重报、对已报错误数据进行覆盖?结算公司每个交易日在15︰00-15︰30收取证券公司上报的数据,结算公司回报数据之后才发现错误的,是否还可以重报、覆盖?
答:证券公司每日集中一次在规定的时间以文件方式报送数据,其中规定时间是指每个交易日的8︰30-15︰00之间。在此期间,证券公司如发现已报数据有误的,可以重新报送,对原报数据进行覆盖。结算公司每个交易日15︰00-15︰30收取证券公司报送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检查(如股东代码与身份证号一致性)。证券公司在15︰00之后不能重报或覆盖数据。对结算公司回报数据中发现错误的,应当认真查找原因,避免错误。纠正后账户信息应在次日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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