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就嘉实沪深300ETF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公告如下: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实行。深交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参与期权交易。
  特此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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