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业务风险等级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本公司对信用业务(含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的风险等级进行了重新评估,将信用业务的服务风险等级由R3(中风险)统一调整为R4(中高风险)。相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风险等级划分及适当性匹配
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划分为5个等级: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以及高风险(R5)。本公司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普通投资者按照风险承受能力水平,由低到高分为5个等级:C1(含C1型中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对于普通投资者,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序号
普通投资者类别
风险匹配
风险不匹配
1
C1(含C1型中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
R1
R2、R3、R4、R5
2
C2
R1、R2
R3、R4、R5
3
C3
R1、R2、R3
R4、R5
4
C4
R1、R2、R3、R4
R5
5
C5
R1、R2、R3、R4、R5
--
二、调整情况
业务名称
原风险等级
原匹配风险等级
调整后风险等级
调整后匹配风险级别
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
R3
C3、C4、C5
R4
C4、C5
注:普通投资者不得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zszq.com/
2、拨打本公司统一客服电话:95329
3、登录本公司提供的交易终端查看相关公告
4、到本公司各营业网点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本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告发布之前,本公司已发布的关于信用业务(含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事项的其他有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如与本公告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