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中的潜在风险

        			

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普遍存在于成熟的金融体系中,都可能会导致金融创新过程的断裂,进而引发更大的经济和金融风险,因此是各国政府监管的重点。   10月30日,央行发布了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全球经济失衡和石油等资源价格波动、国内经济和金融结构性矛盾、金融业竞争加剧以及金融创新中的潜在风险等五方面影响金融稳定的主要因素。   在这五大因素中,多数属于影响中国经济与金融运行的“老问题”,如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外部环境对国内金融稳定的影响等,在往年央行金融稳定报告中都或多或少有所反映。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报告强调了把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重,这是以前所没有的。今年6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求是》杂志发文,指出金融创新是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在6月发表的另一篇文章里,他表示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很大程度上与金融产品的设计、定价、交易相关。由此来看,对中国金融改革与稳定来说,金融创新确实是一把“双刃剑”,值得未雨绸缪。   金融创新本身所遇到的风险,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变动而影响金融创新工具交易,并进而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由国际金融创新所引起的系统性风险的典型例子,是1987年的股市崩溃和1992年的欧洲货币危机。非系统性风险是针对个别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典型案例是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就是始于金融创新的非系统性风险。   从理论上讲,上述各类风险普遍存在于成熟的金融体系中,都可能会导致金融创新过程的断裂,进而引发更大的经济和金融风险,因此是各国政府监管的重点。而另一方面,对于急需通过创新来实现金融结构优化的中国来说,也面临更多的转轨和改革风险。   可以说,最大的风险是给银行体系带来的不稳定性。长期以来,国内银行习惯于从事四平八稳的利息收入业务,金融创新所支撑的表外业务经验严重缺乏。随着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活动国际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衍生产品复杂化、金融服务个性化等新特点的出现,商业银行也面临更难以捉摸的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由于缺乏金融产品的设计定价能力、专业的金融人才、交叉业务和国际市场投资的经验等,因此创新带来的新业务可能带来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金融创新还增加了金融市场的可变性,对监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金融创新改变了传统金融只包括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理念,创造出大量流动性和高收益相结合的新衍生产品。在便于融资和债务创造的同时,也可能造成金融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   同时,创新的两大目的包括融资便利和风险转移,各种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市场风险转移更频繁,如果市场主体转移呈现同一方向,有可能出现风险的高度集中而导致金融危机。还有,创新使得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外部资金的冲击更容易影响国内市场。面对这么多新现象,能否改善监管模式是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关键,银监会目前就在重点研究后WTO时代的创新监管思路。   最后,金融创新还带来金融体系之外的不稳定因素。由于国内投资者的很多理念还不成熟,没有形成足够的投资理性与风险承受能力,在特定创新风险凸现时,往往会冲动地要求政府解决或监管者承担成本,这有一个各方需共同致力于转变金融理念的过程。   总之,金融创新已是大势所趋,尽可能事先认识和应对其中的风险,才能使其对金融稳定与发展带来最大的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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