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证监局六大案例警示投资风险

        			

“神奇”软件藏陷阱

  案情摘要

  “××软件是我们公司汇集国内金融、科技精英,投入巨资开发的高科技产品,可以第一时间实时跟踪国内全部股票走势,并自动发出买卖点信号,操作简单,选股精准。不仅如此,用户还可以享受资深投资顾问一对一服务,很多客户都已获利不菲。”
  投资者朱某在浏览网站时,发现了成都某网络科技公司上述关于 “某股票资讯终端”的产品宣传。通过进一步接触,朱某了解到,公司软件按股票走势准确度和售后一对一咨询服务内容不同划分为若干等级,其中 “绝密计划”等级收费逾十万,由公司“王牌投资总监”亲自指导操作。在“神奇”的“高科技软件”光环下,在公司“轰炸式”营销攻势下,在公司“贴心”服务承诺下,朱某动摇了,交费11万余元,成为了该公司的软件用户。
  此后,朱某拿到的软件却没有带来预期的收益,账户经所谓的“王牌投资总监”实盘指导后甚至出现了严重亏损。  经查,该公司涉嫌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以销售软件为名,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四川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关闭了相关资讯产品服务平台,停止所有对外经营活动,退赔投资者损失,办理工商注销,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购买具有“荐股”功能的软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对方夸大软件功能的说辞,以免造成损失。按照法规规定,销售具有“荐股”功能的软件,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80后小伙化身“大师”荐股终落网

  案情摘要

  62岁的李大妈在广东打工,2013年12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博鑫财经网的炒股专家何鸿飞老师,知道李大妈对股票感兴趣后,就大肆吹嘘自己炒股如何专业。“何老师”怂恿李大妈成为他的会员,承诺免费寄送学习资料,并且每周推荐3只好股票。在“何老师”三番五次的游说下,李大妈动心了,向“何老师”指定的个人账户汇了7800元。“何老师”推荐的3只股票,李大妈买进不久就亏损了几万元。这时,“何老师”却消失了,电话打不通,QQ好友也被删除。过了不久,又有一个“张洪林老师”通过QQ与李大妈进行联系,承诺帮李大妈挽回损失,同时要求收益五五分成。  江苏证监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通过缜密细致的分析发现涉嫌非法证券活动且数额巨大,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及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了公安。公安机关在较短的时间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缉拿归案。胡某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该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作案手法
  二十出头的胡某某曾在证券公司工作过,辞职后他建立了“金牌分析师何老师”、“机构分析师张”等QQ群。他还在网上购买了上万个手机号码单,逐个给机主打电话,说自己有炒股的网站,如果有兴趣就让对方加入自己的QQ群。胡某某一人分饰两个角色,以持牌分析师、炒股专家“何老师”和“张老师”的名义,在QQ群里讲课、提供荐股服务。胡某某一共发展了四十多个会员,每人收取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并按一定比例约定炒股分红,所有款项均汇入其母亲的银行账户里,共赚取近百万元。
  风险提示
  警惕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进行的非法证券咨询,对“免费荐股”、“提供内幕信息”、“保证盈利”等信息保持戒心,切勿将资金汇入个人或非法机构的账户。如需证券咨询服务请选择合法机构,可登录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机构名录。

无法兑现的纸面财富
  案情摘要
  南京的李先生最近总是对着电脑上一堆冰冷的数字发呆。2012年4月,李先生和老乡投入300多万元在盐城恒丰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这是一家经营大蒜、白菊花等农产品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公司。当时由于大蒜产量大减,价格从5000元涨到8000元,李先生大赚了一笔。可是好景不长,从6月20日起,李先生发现自己账户里的结余资金(含保证金和盈利款)无法出金,这意味着所有的盈利只是账面数字而已,不能提取。在此之后,盐城市开发区公安分局陆续接到1300余人就同一情况报案。
  经调查,恒丰公司存在挪用交易商资金、虚拟资金交易等问题,资金缺口达1.85亿元,涉及交易商约3000人。恒丰公司采用集中竞价和保证金方式进行标准化电子合约交易,并为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其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公安部门已将恒丰公司相关负责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逮捕。目前,该案已作出判决。恒丰公司已被当地政府勒令停业。
  风险提示
  1。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投资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登录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不要被 “低门槛、高收益”迷惑,以免参与到非法期货活动之中,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自己受到此类非法活动侵害,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2。按照《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期货交易出入金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保证资金安全。如果发现相关机构要求投资者将资金存入其账户里,应当加以警惕,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陕西查处一家非法期货经营机构

  案情摘要
  陕西证监局接到线索举报,称位于西安市土门丰登南路的一家机构非法从事期货活动,打着“股指期货俱乐部”的名义,沿街散发宣传单公开招揽客户,并用“数十倍暴利”、“简单、无门槛”、“免费提供数百万账户资金”、“3分钟保学会、老少皆宜”等口号夸大宣传,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
  陕西证监局经过实地暗访调查,该机构以“学员培训”等方式,向投资者出借其控制的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同时收取每手300元固定手续费;该机构未进行工商登记,也未取得证监会业务资格批准,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陕西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其进行了现场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查扣了营业用电脑、收款票据凭证及相关资料。下一步,陕西省工商管理部门将按程序对无照经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
  风险提示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投资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登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不要被 “低门槛、高收益”迷惑,以免参与到非法期货活动之中,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自己受到此类非法活动侵害,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假借发售原始股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

  殷某某等人通过贵州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等名义,以投资股权项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2014年12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殷某某等多人均被判刑。
  案情摘要
  2011年5月,殷某某未经批准,以美国全通控股集团在塔吉克斯坦成立塔吉克斯坦开放式股份有限公司、向全球发售原始股为名,以投资入股、发售虚假股票、支付高额利息等方式,非法向江阴地区的老百姓吸收资金。该公司承诺,凡是购买原始股的认购者,可在公司上市后享受股东权利(股金成倍增加,可抛出变现),若该公司一年后未能上市,会以120%的额度回购原始股。公司还承诺会按照购股金额每个月给认购者4%的利息(利息是以美元计算的)和2%的产品。除上述固定收益后,公司还会在认购者的账户中赠送一定比例的电子股,封闭期满后可在网站上买卖。殷某某该项目共发展投资人86名,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78万余元。2011年11月,殷某某等人成立贵州全通江阴分公司,以投资贵州凤岗和新疆温泉房地产、旅游业等项目,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取资金860万元。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殷某某等人还以认购香港亚美联合交易所的内部股票等为名,非法吸收存款339万余元。
  2012年7月,贵州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2014年1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殷某某等人被判处6个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往往以高收益为诱饵,利用投资者相关知识欠缺的弱点,通过虚假宣传、虚构材料,向社会公众销售未上市公司所谓“原始股”。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上市公司原始股在我国境内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或致使股东超过200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代理销售股票等证券活动都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投资者在买入股票之前,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致电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查询相关公司是否具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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