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期货类信息诈骗经典案例

        			

 案例一 利用个人电话信息蛊惑诱骗投资者

2009年4月,证券监管局在对网上非法证券活动监控中,关注到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办网站通过虚假信息宣传,招揽客户,开展非法投资咨询业务。经暗访调查,发现原点投资以销售“至尊王”炒股软件为名,雇佣人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个人电话信息,采用“话术”“电话营销术”骗取投资者信任,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监管局联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点投资进行了现场查处取缔,并就其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原点投资违法违规行为:
一、设立网站,欺诈宣传。原点投资通过设立网站对外吹嘘其“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经验,专业的调研和行情分析团队,与众多国内外券商、金融机构有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能向客户提供多元化成熟的投资理财平台”,以此诱惑投资者拨打其公布的“在线咨询”和“个股咨询”电话。同时,利用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雇佣未经过任何证券知识专业培训,甚至不具有任何证券投资知识的人员通过 “钓鱼”的方式,每天随机、大量拨打个人电话,以销售炒股软件、“软件增值”、“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等,利用“话术”吹嘘自身的荐股能力,蛊惑投资者,向客户推荐股票,收取咨询费。
 
二、主体虚假化、空壳化。原点投资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但实际上却是“空壳”“皮包” 公司。原点投资通过伪造验资银行账户、银行进账单,虚假出资,骗取工商注册登记。现场调查发现,原点投资办公场所外没有悬挂任何公司标示,临时租用的简易办公室不足30平方米,其主要资产就是一堆用来欺骗客户的电话机。
 
三、违法行为隐蔽。原点投资在违法经营过程中,拒绝投资者直接到办公场所洽谈业务,主要通过网络、电话实施远程欺诈性的营销活动;通过传真方式与客户签订明确的软件销售合同,以合法软件销售来掩盖自己非法行为。利用网络和电话营销、采取传真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原点投资通过这些方式在隐藏身份的同时,使上当受骗的投资者无法寻找公司,无法索赔。
 
四、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非法收入。原点投资向客户谎称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服务费便捷,欺骗投资者将非法证券服务费汇入多个私人银行账户,然后通过ATM自助、柜台等方式提取现金,切断资金去向。在调查其他非法证券活动中,亦发现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身份虚假、以收取QQ币等虚拟货币代替实物货币等现象。非法机构和个人通过收款账户的个人化,使得从事非法证券服务活动的主体更加隐蔽,非法收入的转移更加隐蔽。同时也为监管机构冻结非法收入、挽回投资者损失造成很大困难。
 
 
案例二 不法机构层层设套 诱骗投资者落入陷阱
 
2009年2月,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电子公司业务员小刘,介绍只要购买了公司的“炒股软件”,即可在公司专业权威老师指导下操作股票,享受推荐金股的具体买卖点通知,并称每月利润可达25%—40%,交12000元,可享受半年的服务。张某以收费太高为由拒绝了。随后,小刘几乎每天给张某打电话,不遗余力的宣传公司实力和专业性,称公司与各大券商和基金公司都有密切合作,有极为可靠的内幕消息,保证能够轻松获利,并以推出八折优惠活动只需交9600元就可享受半年服务为诱饵诱导张某,感到张某仍在犹豫时,小刘又不失时机的介绍可先交3000元定金,享受老师带盘做一只股票,如果赚钱了再补齐余款。在小刘的软磨硬泡和猛烈的营销攻势下,张某最终同意与公司合作,并将3000元定金汇入小刘提供的私人账户。
 
随后,张某按照公司指定的蒋老师的指示和通知操作了一只股票,盈利大约5个点,便又向公司汇去了6600元,公司随后发来一个软件销售合同,合同中并无股票买卖点通知和保证收益等有关内容,也未向张某提供正式发票。在其后张某与公司合作的2个月内,公司也并未继续让“蒋老师”对张某进行服务,而是将张某转到另一“屈老师”名下,可每次操作基本都是高买低卖,不但没有赚钱反而亏损很多,张某感觉和小刘之前所说相差太大,便给小刘拨打了电话,小刘称“蒋老师”是公司的金牌老师,要跟“蒋老师”操作必须再交6000元。张某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9600元时遭到了拒绝,其后再也无法联系该公司和相关人员。
 
防骗分析:
此类公司一般会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大量手机号码,再以高薪为诱饵雇佣十几到几十名社会闲散人员作为业务员采取“钓鱼”的方式拨打电话,向客户展开强大的宣传和营销攻势,这些业务员对资本市场和股票投资完全一无所知,但每人手中都有一个所谓的“理财话术”,其实就是诱导投资者上当受骗的“秘笈”,使投资者一步步陷入其事先设计好的连环套骗局中。其骗人的伎俩无外乎就是以下几个步骤。
 
一、声称公司与各大券商和基金公司都有合作,有专业的投资决策团队和权威的带盘老师以及可靠的内幕消息,或者鼓吹公司销售的软件能够显示主力资金流向并能对大量信息和数据进行运算,选出热点板块中的龙头股票,再加上专业分析师的贴身指导,承诺会让投资者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获得丰厚的盈利,有的保证每支股票盈利5%到8%,有的保证合作期间盈利30%至50%甚至更多,给投资者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投资蓝图。
 
二、如果投资者有意向,但仍在犹豫,公司业务员便以公司推出打折优惠活动或先交部分定金,待操作一支股票盈利后再补齐余款或不盈利便延长服务期以及不赚钱就退款等各种花样繁多的营销手段为诱饵,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如果有些投资者仍有顾虑,这些业务员便会不失时机的大打亲情牌,关心投资者的身体、工作、生活,同时鼓吹公司的专业性和可靠性,逐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在这种强烈的营销攻势下,多数投资者最终都会抱着试试看,不行就退款的态度向公司汇去定金。
 
三、当投资者向公司汇去定金,就陷入此类公司精心策划的一个又一个圈套中。例如,如果投资者没有赚钱,业务员会解释说由于刚刚交了定金,还未进入公司正式签约客户的服务系统,未能享受到专业带盘老师的服务,所以服务效果不好,鼓动投资者继续向公司汇款。有一些尝到甜头的投资者便会将余款汇给公司。结果投资者按照他们的操作建议最终是亏损。当投资者质问时,公司又会以交纳资金不够,不能享受公司金牌老师的服务或不能进入公司的核心高端客户群为由再次要求客户交费。有的投资者意识到上当受骗,要求公司退款时,有要么拒绝要么推拖,有的甚至失踪,人去楼空,再也无法联系。
 
维权建议:
上述公司未按照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资格,虽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但实际收取咨询费等,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者在参与涉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活动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相当水平的专业分析判断能力,没有任何个人和任何炒股软件能够对市场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更没有任何机构能够凭借所谓的内幕消息保证客户收益,因此,在面对此类公司的宣传和营销时,投资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被任何人任何机构的口头承诺所蛊惑,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认识,正确认识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理性看待自身的投资行为,同时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进行辨识,避免陷入此类公司设下的骗局之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另外,投资者如发现相关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或个人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有关机构涉嫌无照经营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未构成犯罪的,投资者也可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投资者已经上当受骗,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 利用电视广告包装,以炒股软件为道具欺诈投资者。
侯先生,2008年6月21日在电视上看到广告宣传某炒股软件,出于好奇及对电视台的信任,就拨打了广告中留下的热线电话。先后被该机构多名业务员相互配合,利用“话术”、提供一对一指导老师、推荐包赚不赔的牛股等“洗脑式”欺诈性宣传,虚假承诺,反复诱骗老人先后向其交纳荐股指导费2000元、1800元,第3次又要求交纳1000元,而且称不交费,不仅不指导了,而且以前交的费用也不会退还。侯先生又硬着头皮交纳了1000元,买入该机构所推荐的股票又损失了2万元。随后电话再也打不通了。老人在其微薄的储蓄损失殆尽后得知上当受骗。
 
非法机构利用电视广告包装,以“炒股软件”为道具欺诈的主要手段如下:
首先,不法分子利用自封的“特约嘉宾”、“财经评论员”“证券分析师”,甚至盗用他人证券咨询业务资格证号包装自己,虚构资深执业经历,吹嘘荐股能力。利用在电视广告中包装宣传出来的“证券分析师”等名人效应,欺骗客户接受其远程投资咨询服务、购买其荐股软件。
 
其次,在广告中公布其电话、短信、网址等联络方式,诱骗投资者拨打电话建立联系。在广告中将已经大涨或下跌的大盘或个股走势吹嘘为其先知先觉、早已预测宣布的结果,夸大宣传其个人及所谓“炒股软件”的“一夜暴富式”荐股能力,以免费送出“暴涨牛股”、保证高额收益、拨打电话投资者已获得高额利润等为诱饵,反复诱导投资者拨打其广告中公开的热线电话、短信平台,招揽客户,进而违法投资咨询服务,甚至对客户实施诈骗、代客理财等违法行为。
 
第三,交纳指导费,推荐股票,一步步陷入早已设计好的陷井中。如果投资者没有赚钱,业务员会解释说,可以换金牌或专业带盘老师的服务,但需再交费用。无论开始时是赚是赔,按照他们的操作建议最终都是亏损。当有的投资者意识到上当受骗,要求公司退款时,则人去楼空,再也无法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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