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把金融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做实做好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必将提高资本市场相关各方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意见》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对金融期货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于指导金融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切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和领会交易所的社会责任

 

《意见》从多个方面对于金融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了满足这些要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必须始终将社会责任奉为己任,积极打造中国经济风险管理平台,将满足各类主体风险管理需求,保护最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现货市场及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立所之本,时刻铭记在心。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金融期货与现货市场联系紧密,综合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在我国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发展金融期货容易引发误解和质疑,面临更多挑战。投资者保护工作开展的好不好,关系到产品能否顺利推出、市场能否平稳运行、功能能否充分发挥、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否充分保障,中金所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对于金融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常抓不懈。

 

二、按照《意见》要求构建适应金融期货市场特点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

 

一直以来,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会有关部门及各地派出机构的支持下,中金所按照“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以“社会责任至上”为首要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坦诚自信、积极妥善的基本态度,立足金融期货市场实际开展各项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夯实市场基础、改善投资者关系、优化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金融期货市场稳健起步前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必将促进中金所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第一,完善合约规则及制度设计,切实提高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推动资本市场产品创新。

 

《意见》提出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为此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满足各类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以此来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

 

中金所从投资者实际需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借鉴境内外成熟经验,科学设计金融期货产品及规则体系,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完善制度安排,充分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积极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一是以“加强风险管理,服务现货市场,促进功能发挥”为原则,充分考虑投资者需求,逐步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股指期货合约及规则,并以国债期货上市为契机,全面梳理金融期货合约及规则体系,充分满足风险管理需求。二是认真倾听市场意见,广泛开展市场调研,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反复论证并适时调整完善合约及规则设计,根据机构需求调整国债期货最小报价单位等合约规则内容,将投资者需求做实,引导市场功能发挥。三是贴近市场一线,做好政策衔接,不断优化套保、套利业务管理,放松管制、简化流程,引导和便利机构有序参与,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深化功能发挥。四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适时适度调整监管指标,促进市场效率提高,还权于市场,让利于会员和投资者。2012年,经过连续三次下调,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从万分之0.5下降到万分之0.25,降幅达到50%

 

第二,完善符合资本市场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级统一要求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中金所将国际通行的投资者分类管理制度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股指期货上市时即推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投资者在资金状况、知识水平、市场经验等方面满足一定的条件。随着国债期货的上市,中金所进一步优化了制度指标,简化了操作流程。实践证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于保障市场稳健运行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意见》提出要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明确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及依据,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这必将促进资本市场分散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整合,提高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制度层级和约束力,更加有效的对中小投资者实施保护。

 

第三,利用仿真交易平台,建立风险教育大学堂。

 

仿真交易是中金所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特色,通过实战演练的形式帮助中小投资者了解产品、认识风险、熟悉规则,练兵、学习、教育融为一体,是生动、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的绝佳平台。截至目前,累计近150万人次参与仿真交易,是金融期货实际交易者总和的10倍。实践证明,开展仿真交易是新产品上市前的重要环节,对于检验技术系统、完善合约规则以及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金融期货仿真交易平台获得2012年上海市金融创新一等奖。

 

第四,开展多层次的投资者及从业人员培训。

 

《意见》要求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中金所从建所伊始即紧紧围绕会领导将“股指期货热”转化为“投资者教育热”的指示精神,立足于“把风险讲够、把规则讲透”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多层次、大规模、不间断的投资者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中金所充分协调全市场力量,联合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会员单位及各行业协会等,采用培训、研讨、座谈、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投资者教育及从业人员培训。累计举办各类活动近2500场,培训约56万余人次,覆盖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9个城市,涵盖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各层次投资者和从业人员,为金融期货产品的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以及整个行业的培育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第五,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深化投资者教育。

 

《意见》要求投资者教育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功能。近期,中金所领导亲自带头研究撰文,连续发表多篇署名文章,详细介绍说明市场运行情况,主动阐述金融期货市场的功能作用,直接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今年我所还联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作三集专题纪录片《国债期货》并播出,配合国债期货上市积极进行宣传推广。针对投资者的误解及质疑,中金所遵循新闻传播和舆情发展规律,及早做好宣传教育安排。如早在国债期货筹备阶段,就针对“327国债期货风险事件不会重演”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起到了良好效果。

 

第六,不遗余力地推送教育产品,满足投资者自我学习需求。

 

《意见》要求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要求中小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养成良好投资习惯,不听信传言,不盲目跟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金所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投教产品供市场使用,满足金融期货市场投资者的自学需求,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创造条件。针对股指期货,共编制知识丛书、系列手册、系列光盘、海报及期货词典等6大类、63款、约120万字的投资者教育资料,累计发放130万份,覆盖会员公司各下属营业部。针对国债期货,已经制作了4本知识手册、4款海报和15款宣传单页,根据期货公司需求充分满足、足额发放,目前已发放超过32万份、涵盖100多家公司。此外,近年来,交易所内部大兴研究之风,形成了一批有质量的研究成果,并以《金融期货与期权丛书》、《金融期货研究》、《衍生品评论》等书籍或单册形式,积极将研究成果向外部推送。

 

三、努力开创金融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新局面

 

中金所一直扎实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金融期货市场的成熟完善,尤其是能够被社会大众所普遍认识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社会信息传播模式的深刻改变以及知识信息的碎片化、脱媒化要求投资者教育更加突出针对性、时代感,更多考虑客户感受。随着国债期货的上市,金融期货产品涉及范围更广泛,投资者群体更加多元化,这也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中金所必须按照《意见》要求不断克服自身工作不足,深化认识、改进方式、狠抓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社会责任至上”理念的重要体现,融入到发展目标中,渗透进思想灵魂里,写入立法条文中,贯穿和落实于产品设计、规则制定、市场监管、市场宣传、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等各个业务环节。二是要加快金融期货市场产品创新和规则完善。打造中国经济风险管理平台,满足各类投资者风险管理要求,以此来落实《意见》要求,促进资本市场投资渠道和产品的丰富。三是加强和改进投资者教育和互动工作。投资者教育要克服产品的专业性造成的与投资者之间的技术壁垒,将专业严肃的自说自教,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诚恳沟通,力争讲清讲透讲够,讲进心坎,浇水到根。要利用好各种新媒体、新平台、新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互动,认真、坦诚和积极对待投资者诉求与社会不同观点,深入研究形成科学判断,旗帜鲜明地亮出观点,同时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凝聚社会共识,扩大投资者教育效果。还要紧抓重点,加大重点走访力度,做好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的疏导化解。四是探索建立适合中国金融期货投资者结构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金融期货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安排和对接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吹响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号角,金融期货市场在全面实现“高标准、稳起步”的预定目标后,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面对市场迫切的风险管理需求和光荣的历史使命召唤,中金所在积极推进市场建设、满足各方主体避险需求的同时,将更加突出重视并扎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建设成为一个“社会责任至上、市场功能完备、治理保障科学、运行安全高效”的人民群众满意的交易所。

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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