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一线监管的根本价值追求

        			

日前,《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国务院批转同意。《意见》是目前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方面效力层次最高、结构内容最系统的法规性文件和行动纲领,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制体系日趋完善。


   一、《意见》出台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在制度建设方面缺少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顶层制度,中小投资者保护监管文件制度原则笼统、层级较低,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受信息不对称、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维权渠道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在特定历史时期,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等现象和问题较为突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市场的公正、公平难以体现。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坚持“两维护,一促进”核心目标,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坚决查处了一批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同时,中国证监会结合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回应市场期盼和关切,努力推进投资者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在推动《意见》及时出台方面做了大量调研准备工作。


   《意见》提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等多个方面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整体架构,充分表明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证券市场的监管取向,为做好下一步投资者保护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意见》的颁布实施为监管部门凝聚各界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进一步将投资者保护工作推向深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意见》赋予中国证监会统筹协调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相关职权,授权更为明确、分工更为明晰,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得到了充分保证,便于统一调配资源、部署行动,能够更及时地回应投资者诉求、更有力的促进市场公开、公正、公平。


   《意见》经国务院批转同意也充分表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必将极大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在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充分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


   二、《意见》出台前后深圳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深圳证监局转变监管理念,创新机制方法,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统领全局各项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化投资者权益救济渠道,努力做到整体工作有统筹、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创新,切实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意见》出台前后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


   一是推动深圳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设立,积极探索投资者权益救济新渠道。维权渠道不畅、耗时长、费用高、举证难是投资者权益救济的突出难题。为及时、便利、有效解决深圳资本市场证券期货纠纷,深圳证监局以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充分吸收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积极研究在深圳建立监管、自律、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35月,推动成立了 “深圳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免费纠纷调解服务,成为全国首家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独立专业调解中心。近期,中心成立后受理的第一宗案件在一星期内顺利调解完成,及时、有效化解了矛盾。下一步,调解中心将通过独立、公正、专业的调解,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条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证券活动、“老鼠仓”、“内幕交易”等案件进行重点打击,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2年,深圳证监局将打击以股民学校形式开展的非法咨询、委托理财活动作为整非工作重点,协同公安部门相继对炼金术、股龙投资、金翰林、新财智等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了专项打击,其中股龙投资和新财智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人民日报》以“新财智等股民培训班让股民赔惨了”为题,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深圳证监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影响,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迄今为止交易金额最大、违法所得最多的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调查,有效打击了该类违法违规行为,警示了有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以务实行动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与市场信心。近年来,深圳证监局持续组织开展多批次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组织辖区上市公司举办多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场回答投资者提问;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辖区183家上市公司中,145家公司在2012年报披露后以现金股利方式分红,占辖区上市公司总数的79.23%,同比增长5%;现金分红总金额达398.07亿元,同比增长30.26%。在我局推动下,平安银行结束了多年不现金分红的历史,2012年中报和年报共现金分红13.83亿,占当期合并利润的10.24%,取得了良好市场反响。


   四是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推动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取得良好效果。深圳证监局以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精心设计内幕交易防控4集公益短片,在当地卫视频道黄金时段循环播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指导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利用股民沙龙、网上课堂、营业现场宣讲、有奖征文等多种方式,推进知识普及与风险揭示广覆盖、动态化、长期化;利用深圳金融博览会平台,组织辖区自律组织和机构全方位展示投资者服务与保护的政策与行动;联合辖区机构在深圳中心书城广场集中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向中小投资者普及证券期货金融知识;牵头组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专项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贯彻落实《意见》需进一步加强和探索的工作


   《意见》构建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清晰架构,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作为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派出机构,需要深入研究辖区投资者保护面临的各种问题,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用好《意见》授权,加强与各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协调,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投诉处理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投资者权益纠纷,促进机构归位尽责,统筹做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以《意见》为基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研究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下一步工作中将探索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研究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全面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探索建立机构投资者投票情况特别披露制度;进一步健全投资回报机制,倡导上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差异化分红政策,研究对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公司建立适当扶持的制度安排,鼓励探索推出优先股、股份回购等创新型分红形式;推动辖区证券公司试行风险准备金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损失的快速偿付机制,完善投资者救济途径。


   三是探索推进监管机关、政府部门、证券期货业自律组织、市场主体、调解纠纷中心等协同发力的多层次投资者教育体系。将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推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其专业调处的积极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中小学国民教育体系,开展投资者教育进老年学校、大学课堂等系列活动,组织辖区机构编制配套的特色化读本;加强“以案说法”、投资知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整非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合作机制,对非法证券活动进行高压严打。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以调查摸实情,在充分倾听、了解投资者诉求和心声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和投资者满意度的意见建议。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深圳证监局将以《意见》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两维护、一促进”核心职责,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创造性地把《意见》部署对接辖区实际,化为具体方案,变成具体措施,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扎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努力构建投资者友好型的监管体系。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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