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风险警示股票是指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投资风险相对较大的股票,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风险警示股票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风险揭示,请您在决定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标识。

二、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应当采用本公司规定的委托方式,且不得采用市价委托

三、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四、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的,属于异常波动,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五、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 万股。

六、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

七、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所有因素。您在参与交易前,应认真阅读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签字:       

(个人/机构授权代表)

机构投资者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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