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两发动员令 投行专项治理动真格

        			

 

在短短一个月之内,连续召开两场动员会议深圳证监局对投行专项治理发出强音:绝不走过场。

今年112日,深圳证监局召开第一次动员大会,对投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重点与监管要求做出动员部署,但经过1个月的动态跟踪后发现,部分券商不够重视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了及时纠偏,深圳证监局于228日紧急召开了第二次辖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

“这是继券商综合治理之后,又一次大规模、非常规的专项治理。”业内人士称。

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介绍,2010年辖区公司投行业务总体规模已接近全行业的50%,成绩突出。但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也注意到,部分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在从事投行业务时存在粗放经营现象,执业规范性、内控健全性有待提升,保荐的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临近上市前因投诉举报、虚假披露等重大风险事项中止上市的情况。此外,部分公司对保荐代表人和投行业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从而出现“不尽责、不担责、无人管”的特殊群体;个别公司及其投行业务人员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投行业务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等严重违规事件也时有冒头。

为了保证此次投行专项治理的成果,深圳证监局的要求极为细致。

张云东透露,在第一阶段,要求辖区各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检查力度和范围,对保荐项目的自查应至少覆盖2009年至今已申报项目的50%以上,重点检查中小板、创业板IPO项目。IPO保荐项目累计在50家以下的公司,建议100%纳入自查范围。对于市场质疑、涉及信访投诉的项目以及其他存在风险的项目应追溯纳入自查范围。

针对前期出现的问题,深圳证监局在第二次动员大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要求,包括辖区各证券公司要积极动员、全面投入投行业务专项治理工作;各公司要根据通报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计划,制定自查方案和工作底稿等。

深圳证监局计划用10个月的时间完成此次投行专项治理,其中行业的自查自纠就安排了5个月的时间。作为2011年头号重点工作,深圳证监局将对此次投行专项治理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同步监管,以确保治理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真正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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